2024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应急管理工作重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局党委班子率先垂范,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篇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2024年洛浦县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培训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以“法律六进”宣传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创建、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2、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主任、局长任副主任的应急管理局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部署抓落实。今年以来,局党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成立法律法规督导办公室,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应急管理局职责权力清单,推动权力规范化运行。同时按照自治区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地、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完善公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权责清单。二是推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对国务院、自治区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1、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通过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推进依法行政。
2、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县政府和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3、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落实文件制定备案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洛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进行法律论证,出台后进行备案审查和评估,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对局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清理,使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2024年,我局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同时对近5年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到期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局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律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
2、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规定,在现有的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洛浦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洛浦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后评估制度》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二是坚持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集体讨论,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行政审批会,做到不上会不审批,不形成会议纪要或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不审批;三是建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上会前需经局领导合法性审核审批。四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充分运用好移动执法APP实现现场执法、取证、文书制作等工作全程电子化,大大提升了执法案件办理效率。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1、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及时公示安全生产不予处罚四张清单,综合检查一次性事项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全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法治安全意识。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为抓手,持续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通过讲解法律法规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守法的安全意识,行业监管部门围绕道路交通、消防、非煤、危化、工贸领域向企业法人、从业人员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培训3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800余份。三是以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群众代表400余人参加;通过设置咨询台,制作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展板35块,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法治安全意识。四是充分利用洛浦电视台、广播、融媒体、洛浦好地方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截至目前洛浦零距离发布12条,洛浦客户端10条,洛浦新闻1期。
2、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企业执法服务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举报电话,建立奖励举报措施。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安全生产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1、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共14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42份,发现隐患365条,整改365条,行政处罚企业5家;上报审核通过国家应急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4个;同时按照案卷评查要求,组织人员对已办结案卷进行自查,和田地区应急管理局抽查案卷1件,洛浦县司法局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3、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综合运用党委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纠治苗头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对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
2、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不精,未做到学以致用,执法水平不高,案件办结质量不高;
3、在执法过程中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能力有待提高,法律条规的储备量不足,用的时候才去找适用的法律条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使全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执法。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执法者的责任。
2、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3、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4.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影响执法公正的问题;要继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建设。
5.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洛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