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洛浦县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普法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强化行业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做到人人“心中有戒”,确保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在法治氛围下有序开展。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集中普法和广泛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将普法责任明确到各医疗机构、各科室,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世界卫生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10次,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健康素养。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次,干部职工法律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监督执法及行政执法情况。一是2024年共计监督执法730余次,其中:公共场所监督执法470次、放射诊疗监督执法48次、学校卫生监督执法78次、医疗卫生监督执法99次、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78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执法3次,共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8份。二是2024年共查处行政执法案件13件,其中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案件4件、举报受理案件9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7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在医疗领域改革事项中优化审批服务,及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压减审批时限,共受理发放诊所备案证3家。在公共卫生监督领域改革事项中,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完善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和目录。2024年政务中心卫健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 2351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09件、饮用水卫生许可证9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2233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推进依法治理,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治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制度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24年,全县共发生医患纠纷8条,已化解5条,正在化解3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上存在差距。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在深学、悟透上下的功夫还不足,创新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还不够深。
(二)对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分类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行业普法知晓率和覆盖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及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的相应条件,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在卫生健康系统内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行动,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机构放射治疗等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风险防控的水平与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