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浦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洛浦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由洛浦县人社局实施,涉及资金130.68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二期)
二、项目实施地点:洛浦县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人代表:***
四、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242名县新招录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补助发放县新招录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总金额为130.68万元
五、补助标准: 就业专干1800元/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投资;130.68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2022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八、监督电话:
1.上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903-6622141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