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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2025-2026学年招生工作计划

日期:2025-11-03 10:55  浏览次数:11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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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新教函〔2025256号)、《关于做好2025年和田地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指示,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现结合洛浦县实际,特制定洛浦县2025-2026学年招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保障应入尽入、相对就近入学、招生全程透明化原则,联合公安、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全面落实“两纳入、两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保障县域内学生、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招生年龄及范围

(一)幼儿园入学年龄及范围。幼儿园入学年龄为年满3周岁(20228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二)小学入学年龄及范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9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

(三)初中入学范围。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为县域内2025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小学毕业应届随迁子女学生)。

三、招生片区及计划

(一)学前教育

1.洛浦县第一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团结社区、英巴扎社区。

2.洛浦县第二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民乐社区、安居社区、库拉买里社区;洛浦镇阿亚克恰帕勒村、洛浦镇喀拉都外村、洛浦镇欧吐拉博什坎村、洛浦镇幸福村、洛浦镇塔盘村。

3.洛浦县第五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康乐社区、玉泉社区;洛浦镇多鲁吐格曼贝希村、洛浦镇阿恰勒村、洛浦镇博什坎村、洛浦镇库尔干村、洛浦镇阔纳巴扎村。

4.洛浦县第七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英买里社区、大巴扎社区;洛浦镇恰帕勒兰干村、洛浦镇巴什恰帕勒村、洛浦镇加依铁热克村。

5.洛浦县和佳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和佳社区(世纪新城小区除外)、喀勒尕其巴格社区。

6.洛浦县北京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古里巴格社区、县城和佳社区世纪新城小区;洛浦镇布拉克曲凯村、洛浦镇英巴扎村、洛浦镇和顺新村、洛浦镇东方红新村、洛浦镇多外特村、洛浦镇克尔喀什村。

7.工业园区幸福家园幼儿园:招收北京工业园区内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

8.阿其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阿其克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9.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拜什托格拉克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0.布亚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布亚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1.多鲁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多鲁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2.杭桂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杭桂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3.纳瓦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纳瓦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4.恰尔巴格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恰尔巴格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15.山普鲁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山普鲁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二)小学

1.洛浦县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古里巴格社区、玉泉社区、大巴扎社区、康乐社区,儿童福利院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洛浦县第二小学:招生片区:喀勒尕其巴格社区、英买里社区、团结社区、英巴扎社区、和佳社区。

3.洛浦县第三小学:本学年不招收一年级新生。

4.洛浦县第四小学:招生片区:安居社区、民乐社区、库拉买里社区;洛浦镇居住幼儿园大班毕业全部学生。

5.阿其克乡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阿其克乡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6.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7.布亚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布亚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8.洛浦县第五小学:招生片区:洛浦县幸福家园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9.多鲁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多鲁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10.杭桂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11.杭桂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杭桂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12.洛浦镇一贯制学校: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13.洛浦镇中心小学: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14.纳瓦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纳瓦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15.恰尔巴格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16.恰尔巴格镇第二一贯制学校: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17.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18.山普鲁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山普鲁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三)初中

1.洛浦县第二中学:招生片区:招收洛浦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小学毕业生中非农业户籍学生。

2.洛浦县第三中学:招生片区:秋季学期山普鲁镇居住的八、九年级学生返回山普鲁镇第一中学就读。招收洛浦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小学毕业生中农业户籍学生,布亚乡中心小学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巴格艾日克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巴什库木艾日克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格加喀尔克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库木兰干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铁提尔巴格村分校毕业学生。

3.洛浦县第五中学:招生片区:招收阿其克乡一贯制学校毕业学生、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小学毕业学生、洛浦县第五小学毕业学生、纳瓦乡小学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一贯制学校毕业学生。

4.洛浦县多鲁镇第一中学:招生片区:招收多鲁镇中心小学毕业学生。鉴于其校舍条件有限,将多鲁镇第二中学交由其使用。

5.洛浦县杭桂镇中学:招生片区:杭桂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于杭桂镇阿日希村、杭桂镇伯克艾日克村、杭桂镇墩艾日克村、杭桂镇红星村、杭桂镇库木巴格村、杭桂镇兰干艾日克村、杭桂镇欧吐拉艾日克村、杭桂镇皮凉艾日克村、杭桂镇其木吾斯唐村、杭桂镇琼库尔艾日克村、杭桂镇热合曼普尔村、杭桂镇吾斯塘乌其村、杭桂镇兴隆村、杭桂镇英巴格村、杭桂镇英巴扎村、杭桂镇玉吉买勒克村的学生。

6.洛浦县杭桂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学生。

7.洛浦县杭桂镇第二一贯制学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洛浦县洛浦镇一贯制学校八年级学生整体转入);招生片区:杭桂镇中心小学毕业生中居住于杭桂镇幸福村、杭桂镇其力盖加依村、杭桂镇阿尔喀依来克村、杭桂镇托万皮切克其村、杭桂镇向阳村、杭桂镇塔盘村、杭桂镇康托喀依村、杭桂镇白杨村、杭桂镇阿亚格苏尕克库木村、杭桂镇阿尔克吾斯塘村、杭桂镇阿克艾日克村、杭桂镇巴什艾克尼村、杭桂镇库木吾斯唐村、杭桂镇当勒克蒙加克村、杭桂镇喀格孜艾日克村、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杭桂镇巴格其村、杭桂镇托库孜喀勒拉村、杭桂镇阿尔都克库木村、杭桂镇其伯尔其艾日克村、杭桂镇扎滚艾日克村、杭桂镇英吾斯塘村、杭桂镇霍热孜托格拉克村、杭桂镇赞木其艾日克村、杭桂镇和佳新村、杭桂镇阔纳杭桂村的学生。

8.洛浦县洛浦镇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学生、洛浦镇中心小学毕业学生。

9.恰尔巴格镇中学:招生片区:招收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阿依丁库勒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阿依玛克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巴什格加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古勒巴格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恰尔巴格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铁热克艾日克村分校毕业学生。

10.恰尔巴格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学生。

11.恰尔巴格镇第二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巴什苏尕克库木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库库买提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琼库勒贝希村分校毕业学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丘拉克铁热克村分校毕业学生。

12.山普鲁镇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洛浦县第三中学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山普鲁镇居住学生返回山普鲁镇第一中学就读);招生片区:招收山普鲁镇中心小学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阿亚克艾日克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阿依丁库勒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克兰特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阔其坎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阔塔孜兰干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兰干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色热克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依勒达木村分校毕业学生。

13.山普鲁镇第二中学:招生片区:招收山普鲁镇中心小学阿亚格比孜里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巴什比孜里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喀拉克尔村分校毕业学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喀拉央塔克村分校毕业学生。

(四)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

1.洛浦县第一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根据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2.洛浦县第六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根据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3.洛浦县第二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根据录取分数线进行招生。

4.洛浦县中等职业学校、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切实发挥兜底作用,对未招录至普通高中、其他中职学校的学生做好应招尽招,确保学生应入尽入。

(五)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洛浦县居住、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意见为特殊学校就读学生;招生对象为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

(六)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招生学校为洛浦县第一小学、洛浦县第二小学、洛浦县第二中学、洛浦县第三中学、洛浦县第五中学、洛浦县第六中学。具体招生流程及要求以《关于转发<洛浦县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协同履职尽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招生入学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其他职能部门、各社区(村委会)要全力配合学校,加强协调沟通、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联动,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顺利组织实施。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及问题反映渠道,拓宽服务热线、多媒体介质咨询渠道,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特别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不实招生信息等问题,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做好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妥善处理和化解风险、矛盾、问题。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学籍管理原则,于2025910日前完成招生及小学一年级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并且严防学生信息外泄和滥用。对于符合《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17号)等规定的,简化入学流程,实行网上办理,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办理效率,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影响转学进程。

(四)强化廉洁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求,做到廉洁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接受招生对象吃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券等;严禁出现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招生服务热线:0903-6625692

监督举报电话:0903-662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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