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我委依法公开《洛浦艾尼吐尔迪个体诊所》备案信息,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医政医管办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03-6622052)。
诊所具体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洛浦艾尼吐尔迪个体诊所,医疗机构地址:洛浦县山普鲁镇色日克村252号附3号,法定代表人:艾尼·吐尔迪,主要负责人:艾尼·吐尔迪,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备案编号:PDY50467265322417D,经营性质:营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