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水利局2025年行政检查频次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范围 |
牵头股室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水资源的监督检查 |
取水手续是否合法有效;取水工程或实施是否与批复一致;是否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县域所有用水单位(企业)和个人 |
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
每半年1次 |
高耗水企业每季度1次 |
2 |
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
是否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后期设计,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是否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
县域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企业) |
项目办 |
按项目进度:开工后1个月内1次,中期1次,完工前1次 |
违规项目15内复查 |
3 |
对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及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
是否越权审批,超累别审批;是否按照批复实施;是否非法倾倒弃渣、垃圾;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汛预案;是否存在其他未批先动或可能影响防洪安全问题;现场监管是否落实 |
县域涉及开展占河湖建设项目的企业 |
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
每季度1次 |
防汛清障期每月1次 |
4 |
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
工程结构安全、运行状况、监测设施、防汛措施、责任制落实情况 |
县域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
项目办 |
每季度1次 |
汛期每月1次,病险工程每月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