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深化《洛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展要求,优化洛浦县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特编制《洛浦县中心城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包括县城片区、产业园片区),以下简称《规划》。为凝聚共识,提高规划科学性、实施性,现就规划内容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投递至洛浦县自然资源局,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洛浦县中心城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字样。
邮寄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北京西路26号,洛浦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0903-7887305
邮政编码:848200;
电子邮箱:luopuxian653224@163.com。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规划》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容为《规划》公示稿,《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为《规划》建言献策!
附件1:《洛浦县中心城区(县城片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稿》
附件2:《洛浦县中心城区(产业园片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 草案公示稿》
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