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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4-02-19 12:58  浏览次数:379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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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洛浦县认真做好营商环境、扩大内需、扩大消费等经济领域,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5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群众、企业需求,加强与申请人个性化信息需求的沟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加强部门协作会商研判,审慎做出答复,防范法律风险。全县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落实信息制作、审核、公开、动态调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对新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提高公开工作效率。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安全、及时。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日常读网巡查,及时对监测出的错敏信息进行整改。四是梳理本县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立改废要求动态更新。2023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新增专题专栏13个。同时参照政务公开试行目录,规范栏目建设。继续依托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完善覆盖村居、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继续发挥“日常监督、定向约谈、季度通报、年度考评、按需培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室(单位)协同配合”保障机制优势,对日常读网、第三方检测、上级检查等渠道反馈问题应整改,尽整改。二是强化工作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三是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积极听取采纳群众意见和要求。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6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精准和智能推送仍需强化。二是公开队伍建设较慢,稳定性较差,部分业务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内容保障能力不强。三是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策进村入企”“政府开放日”活动,让政策推送更接地气。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交接、老带新制度。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社会评议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提高群众关切回应速度,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洛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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