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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废旧农膜回收补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1:54   浏览次数:233次   【字体:

序号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政策级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频次发放时限咨询方式
政策文件文号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县级标准
1农业农村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贴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科函【2025】76号自治区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废旧地膜回收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主体及具备规范处理能力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
农户、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地膜使用主体。对使用符合规定标准(0.012毫米、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且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的,按每亩15元的标准发放直接补助,激励各类种植主体主动参与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补贴款补完为止。对具备规范处理能力的回收加工企业、专业化回收组织等给予适当支持,回收、转运、加工等环节采用由加工企业直接回收转运加工和无害化处理,企业从回收点或合作社按以每公斤0.5元的标准集中回收废旧地膜进行加工,给予回收站每公斤0.5元的回收补助
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需将回收的废旧地膜清除表面泥土和杂物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回收站点,配合站点建立完整的回收台账并到所在村(社区)申报;回收相关信息经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以奖代补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回收、转运、加工等环节采用由加工企业直接回收转运加工和无害化处理,企业从回收点或合作社按以每公斤0.5元的标准集中回收废旧地膜进行加工,给予回收站每公斤0.5元的回收补助,由企业进行申请。每年一次2025年10月-2026年6月0903-66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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