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现将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情况
监测范围:全县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地表水2个,分别为洛浦县东片区五乡联合水厂和阿其克水厂,监测项目:pH、氨氮、重金属等62项指标。
监测单位:新疆国环鸿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时间:[2025年02月19日-2025年03月13日]。
二、监测结果
本次监测的2个水源地中,2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达标率100%。
三、监督方式
三、监督方式
联系单位: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
联系电话:0903-6623036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