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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的情况说明

2025-03-274561

自治区未下达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因此继续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新财购[2020]15号《关于调整和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21]27号)。以上文件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

特此说明!

 

 

洛浦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