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浦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浦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和田地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和行办规〔2022〕5号)及
2023-01-15
洛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洛浦县森林草原禁火令》的通告
《洛浦县森林草原禁火令》的通告洛政发规〔202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洛浦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已经洛浦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洛浦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11日洛浦县森林草原禁火令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洛浦县森林草原
202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