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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社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6-01-211
序号 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费高级450元、中级280元、初级14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开展和田地区各系列(专业)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部门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金额的10%。新疆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开展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新疆政府采购网, 2025年7月1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新疆财政厅,2023年)
《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版)》

3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部门工程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工程项目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政府制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2021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24年)

4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部门质量保证金涉企保证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