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首页 频道列表

洛浦县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26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政府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洛浦县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发布洛浦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9篇,发布2024年洛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遵循“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针对县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报送统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市政府办公室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信息发布之后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任务考评,定期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洛浦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实效性有待加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新媒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特别是信息解读做的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洛浦县统计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