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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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

2023-01-06

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

2023-01-06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洛浦县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

2023-01-06

洛浦洛浦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

2023-01-06

洛浦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科技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

2023-01-06

洛浦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洛浦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

2023-01-06

阿其克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阿其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

2023-01-06

洛浦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拜什托格拉克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

2023-01-06

洛浦县多鲁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多鲁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杭桂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杭桂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洛浦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

2023-01-06

纳瓦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纳瓦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恰尔巴格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恰尔巴格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

2023-01-06

布亚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布亚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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