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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分类表(暂行)公示

2021-10-14 19:03  浏览次数:1066

洛浦县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分类表(暂行)

用水类別

 

地表水

备注

文件依据

 

 

渠首供水价

斗渠口供
水价格

 

 

一、粮食作物用水

 

 

 

主要以小麦为主的粮食作物。

新政办发[2017]29号新发改农价
[2015]1721号,《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5/3611-2014)

定额用水星内

元/立万

0.052

0.1

 

 

超过定额不足50%,(含50%)
以内的

元/立方

0.078

0.15

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格标准的1.5倍执行

 

超定额50%,不足1倍(含1倍)的。

元/立方

0.104

0.20

超过部分按照定价格标准的2倍执行

 

超过定额1倍以1的

元/立方

0.130

0.25

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恪标准的2.5倍执行

 

二、经济作物用水

 

 

 

包括:林果、棉花等经济作物。

 

定额用水量内

元/立方

0.062

0.12

 

 

超过定额不足50%(含50%)以内的,

元/立方

0.094

0.18

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格标准的1.5倍执行

 

超定额50%不足1倍(含1倍)的,

元/立方

0.125

0.24

超过部分按照定价格标准的2倍执行

 

超过定额1倍以上的

元/立方

0.156

0.30

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格标准的2.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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