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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公示

2023-05-14 18:08  浏览次数:2164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要求,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了2023年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浦县为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止2023年第三季度,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9项指标监测,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共为117个,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硝酸盐、铜、锌、铅、镉、铁、锰、汞、砷和硒等指标均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水质与往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截至目前。2023年第一、第二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在《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s://www.xjlpx.gov.cn)向社会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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