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更新发布)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执行自治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贯彻落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贯彻落实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执行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十二)完成县委、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财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内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努尔阿米娜·卡吾孜
联系方式:09036622920
(二)行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文秘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刘磊
联系方式:09036622920
三、办公时间和地点
(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办公地点:洛浦县城区街道北京路46号,行政服务中心1028室。
四、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张银强(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方式:0903—662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