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地新闻 » 今日要闻 » 中央要闻 » 正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03-10 20:0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388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0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上一篇:发力“体育+” 促进“+体育”——代表委员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体育力量

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