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4〕35号)有关文件精神,对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62人进行核查,其中15家企业61人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条件,按照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拟发放给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9.1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洛浦县人社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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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