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格执行80岁高领津贴补助标准,按照满80-89岁50元/人/月、满90-99岁120元/人/月、满100岁以上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严格执行特困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农村集中供养特困对象1035元/人/月、城市集中供养特困对象1035元/人/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820元/人/月、城市分散供养特困对象1035元/人/月予以补助。
洛浦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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