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岑浩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于2024年12月20日就职。
总理 李强
2024年10月25日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下一篇: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洛农(农机)罚〔202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