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布亚乡巴格其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布亚乡巴格其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已由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发改项目[2020]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洛浦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招标人为洛浦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万通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浦县布亚乡巴格其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共分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建设规模:改造斗渠长度6.207km,重建、新建渠系建筑物共177座,其中:节制分水阀121座,农桥56座,总控制灌溉面积0.77万亩。
监理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招标文件中载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http://slt.xinji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11:0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地点:洛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洛浦县文化路115号),具体事宜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日报》、《洛浦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万通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地区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地址:和田市京和物流园区京通大道153号众慕建材市场12栋9号商铺三楼
邮政编码:848000 邮政编码:848000
联系人: 聂红宝 联系人:艾则麦提江·吐尔洪
电话: 15109038660 电话:1527659505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3932567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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